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,我国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,激发市场活力,出台了一系列的税务减免优惠政策,这些政策对于广大企业来说,无疑是一份及时雨,我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优惠政策,让你一目了然。
增值税减免政策
1、小规模纳税人减免: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2、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: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。
3、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: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。
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
1、小型微利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2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%。
3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
1、居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居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调整,提高扣除额度。
2、纳税人捐赠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捐赠疫情防控物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房产税减免政策
1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2、房地产租赁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租赁企业,减半征收房产税。
土地增值税减免政策
1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,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2、房地产租赁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租赁企业,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
1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开发企业,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2、房地产租赁企业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对房地产租赁企业,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房产税、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方面,这些政策对于减轻企业负担、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,在此,提醒广大企业,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,充分利用政策红利,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。
祝愿我国早日战胜疫情,经济繁荣昌盛!
转载请注明来自Bummon的个人小窝,本文标题:《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优惠政策,看这一篇就够了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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